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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拍我村” 摄影竞赛活动的通知(池组办字[2015]61号)
作者:农村组织科 信息来源:农村组织科 发布时间:2015-07-09 08:26 点击次数:4269

 

各县区委组织部、九华山工委政治处:

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宣传展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面貌和成果,鼓励和引导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一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在岗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中开展以“我拍我村”为主题的摄影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用手机相机,记录乡村生活,发现美丽家乡,聚焦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生动实践,展示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5年7 -12月。

三、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借用他人素材、冒用他人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概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品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来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3、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组)作品须拟一个合适标题,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并配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4、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利,可以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四、奖励办法

1、凡符合上述要求作品,经审核后,在池州先锋网陆续刊登。

2、作品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评委对全部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 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优秀奖若干名,进行奖励。 

五、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标题注明“我拍我村”参赛作品)直接发送至电子信箱czh2088100@126.com,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566-2088226、2088277。

请各地积极组织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参赛。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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