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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严把“征求意见关”筑牢 干部选拔任用“防火墙”
作者:石台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3-19 17:15 点击次数:2921

石台县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突出对拟任人选的把关和监督作用,多角度、多层面、多形式地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上牢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延伸广度,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向本级审核部门征求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把严监督关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并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使干部选拔、考察、任用与管理、监督有机结合。向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积极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提拔使用乡镇干部时,向县级业务部门征求意见,拓宽了解干部渠道,向县级分管处级领导和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征求意见,提高对干部的再认识程度。

注重深度,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采取发送公函、个别沟通、书面征求和“面对面”交谈等方式,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及党风廉政情况考察,多角度了解拟任人选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在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时,将“老面孔”和“新面孔”有机结合,真正把“话筒”交到干部群众手里,耐心听、认真记,及时掌握拟任人选的工作能力、德行品性和群众反映等情况,达到为拟任人选“精准画像”的目的。

讲求精度,强化征求意见的结果运用。对多方面征求的意见进行综合、合理、科学分析,最终形成评价意见,并将结果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有分歧的或分歧较大的分析原因,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人选,一律缓议或调整原有任用意向。对审核和征求意见没有问题的干部,进入下一步选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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