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分站:贵池区 | 东至县 | 石台县 | 青阳县
无障碍浏览 | 登录 | 注册
首页|
市委组织部三个“全覆盖” 确保领导干部 社团兼职规范上台阶
作者:市电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4 11:34 点击次数:746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立足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采取三个“全覆盖”,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

政策学习“全覆盖”。要求各市直单位和县区分别组织本地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政策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有关文件、通知以及相关处分文件精神,确保全市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单位负责办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办理流程和要求。

督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与市民政局对接,掌握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全部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包括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自查,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对本部门主管的协会学会进行检查,通过两条线排查、相互比对,切实防止瞒报、漏报。二是严格督查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领导干部社团兼职专项检查,严格对照有关政策要求,重点对社团的换届时间、在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的年龄、兼职时间、任期、是否履行审批手续等方面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社会团体长期不换届、一个单位多名现职领导干部在同一社团兼任领导职务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各社会团体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及时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成。

规范审批“全覆盖”。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市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省组部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制发《池州市管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条件、审批备案的程序以及监管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严格履行手续。明确要求各社会团体、有关主管部门及各市直单位的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关部门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未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不得进行兼职。三是全面开展承诺。领导干部在履行审批手续时,需本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兼职,并自愿承担违背规定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等。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市委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未经审批进行社团兼职或在社团兼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订阅共产党员微信 订阅安徽先锋微讯公众号 订阅池州先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