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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三项措施切实抓好干部任前公示
作者:东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2-05 18:18 点击次数:11348

 

 东至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2017年,共对新提拔的67名干部和交流重用的31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

 一是公开干部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对拟任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档案记载的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明确公示起止时间、举报受理机构及受理方式,使公示内容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公示时限,做到公平公正。明确干部任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期间含节假日的予以扣除,将时间顺延,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畅通举报方式,做到快速高效。始终保持“12380”举报专线畅通,通过信件、电话、短信“立体式”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使举报线索得到从严从快办 理。对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公示期无反映或反映不实的,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提拔使用的报请县委常委会复议决定不予任用,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龙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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