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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322”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人才办 发布时间:2015-08-26 16:48 点击次数:2210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站前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凝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根据《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现将开展第二批“322”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设置数量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总要求,第二批“322”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10个左右,重点围绕市“两高一首”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设置。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322”产业创新团队的条件,按照《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团队研发方向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研发项目应为未完成技术攻关的新项目,并且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后的知识产权在本地应用,对推进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重大推动作用。

三、申报工作要求

市属企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县区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向所在地的组织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各地组织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

每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已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不再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一式2份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申请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要超过32页。联系电话:0566-2088236,电子邮箱:czsrcb@126.com

“322”产业创新团队建设,是深化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对推动全市人才创新创业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第二批“322”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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