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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第四批“322”产业创新团队和2018年度平台引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电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27 10:58 点击次数:8381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调动引才聚才积极性凝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根据《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和《池州市关于支持各类引才育才平台建设暂行办法》,现将开展市第四批“322”产业创新团队及2018年度平台引才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一)“322”产业创新团队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总要求,第四批“322”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10个左右,重点围绕市“4+3”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设置。

(二)平台引才资助

根据《池州市关于支持各类引才育才平台建设暂行办法》,对平台从市外引进A、B、C、D类人才进行奖补,奖补总人数10人左右,主要根据人才发挥作用及产生的效益、科研成果及转化情况等。

二、申报条件

(一)“322”创新团队

申报设立“322”产业创新团队的条件,按照《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团队研发方向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研发项目应为未完成技术攻关的新项目,并且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后的知识产权在本地应用,对推进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重大推动作用。

(二)平台引才资助

申报平台引才资助的条件,按照《池州市关于支持各类引才育才平台建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获省引才平台奖补的,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人才引进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市属企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县区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向所在地的组织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各地组织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

2.已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和享受省级优秀引才平台奖补的不再申报。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或《池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4.装订和报送要求:《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池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纸张大小为A4,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与附件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2页,一式2份于8月16日前报至市人才办,同时申请表(不含附件证明材料)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2088236,电子邮箱:czsrcb@126.com。

附件:1.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2.池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

3.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4.池州市关于支持各类引才育才平台建设暂行办法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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