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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实行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
作者:市人才办 发布时间:2017-04-05 14:54 点击次数:644

近日,池州市研究出台《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引入项目化管理理念,通过年度重点人才项目的申报、实施、评选和激励,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和实化,通过人才项目的实施、考核和奖补,提高全市人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为重点人才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办法》要求全市各县区、园区及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实际,彰显特色,从人才培养引进工程、人才队伍建设特色做法、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自主申报年度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市人才办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和评估,下达《年度人才工作重点项目计划表》,由各项目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和落实。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施效果等结项材料。人才项目实施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组织评选年度优秀人才项目,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奖补,并对优秀人才项目加大宣传。市人才办负责全市重点人才项目的申报、审批、评选和奖补工作,总结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着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有内容、有效益的人才工作亮点和创新品牌,不断提高全市人才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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