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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首批人才公寓建设进展顺利
作者:市人才办 发布时间:2017-04-12 08:24 点击次数:395

 

池州市市本级首批人才公寓建设进展顺利,预计6月底完工,7月份可投入使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人才高地,优化我市引才、留才环境,规范人才公寓的使用、分配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去年市政府办印发了《池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市人才公寓房源由市住房城乡建委、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住房管理部门负责筹集。按照“相对集中、分布合理、环境优良、工作生活便利”的原则,有关部门选取皖江花园小区2套、青峰花园小区1套、丽阳兰庭小区9套,共12套住房作为市本级第一批人才公寓,选定专业机构并组织装修设计和预算编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装潢施工单位。装修的内容包括房屋水电、墙体粉刷、房间及客厅地板、厨房卫生间地砖、房间及厨房柜子、门窗及窗帘的配备、简易吊顶。其次根据人才入住情况配备家电、家具等,使首批人才公寓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据悉,市人才公寓的入住条件为,与本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连续在我市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我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所在企业在本市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且符合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汇总后向各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调剂安排房源。市人才公寓以租赁方式为主,租住一定期限后,根据意愿可向属地产权单位申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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