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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池非公党发〔2013〕1号)
作者:李文兵 发布时间:2015-07-06 10:51 点击次数:3015

池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和奖励;

3、定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4、负责选派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6、负责直接联系管理部分规模、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

7、负责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开展宣传、纪检、统战等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负责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类经济、社会活动,团结凝聚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建立社会诚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9、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10、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1、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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