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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池非公党字〔2013〕2号)
作者:李文兵 发布时间:2015-07-06 10:58 点击次数:3028

2013年我市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 “党建领航工程”为统领,以“扩大组织覆盖、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作用发挥”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三区”突破、建设幸福池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继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1、扩大组织覆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采取联合组建、行业联建、区域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新注册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采取摸清底数、跟踪督促等措施,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大在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

2、加强工作覆盖。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建立党组织。

3、着力抓好小微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个私协会、龙头企业等建立党组织。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区域性党组织“兜底”作用,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二、大力实施“党建领航工程”

4、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组织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做到每个党组织都培养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发展1名党员。探索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引导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

5、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实施“活力工程”,广泛开展创建“双强六好”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通过晋位升级、公开承诺等载体,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评选表彰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6、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保障。组织实施“阵地工程”,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要”标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在园区、产业集群镇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的区域,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加强对党员(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进行督查,对制度规范、作用发挥较好的活动中心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探索采取自愿支持、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

三、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7、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其他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着力把企业党的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8、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支部教育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党课辅导、网络学习、在线测试等多种形式,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轮训工作,确保人人参加学习、受到教育、得到提升。

9、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团结凝聚职工、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各方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平安池州建设。

四、培养壮大党建工作力量

10、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举办2期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督促各地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

11、探索教育引导出资人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和培训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出资人的综合素质,发挥党员出资人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引导不是党员的出资人主动支持党建工作。注意听取出资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类商会组织党的建设。

12、扩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着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退休干部中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继续做好选派党政机关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挂职帮扶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3、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的有效途径,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直接联系管理一批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14、强化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在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街道(乡镇),设立企业党委(党总支)或综合党委(党总支),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县区委(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5、加强工作创新。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奖。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作用大的党组织颁发党建工作年度“创新奖”,激励党组织工作创佳绩、争先进、作示范。

16、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挖掘发现、及时总结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成效,努力提升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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