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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池组字〔2013〕5号)
作者:李文兵 发布时间:2015-07-06 11:13 点击次数:3451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综合部,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九华山、开发区政治处,站前区工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池办发[2012]38 号)要求,现就做好向非公企业(含部分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为建设幸福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计划安排

按照省里的指标分配计划,根据企业需求,尊重个人意愿,经过组织审定等程序,今年,我市从市、县、乡镇街道机关和各类园区选派366名中青年干部赴企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市直选派50名。每名指导员联系、帮助3户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可挂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三、党建指导员职责任务

 1、做好促进企业发展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挥所在单位和自身优势,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引进人才、开展技术革新等,促进企业发展。

2、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指导开展组织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没有党员、尚未成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抓紧培养发展党员、尽快组建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3、做好建设企业文化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推行党群活动一体化。   

4、做好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需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1、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以2年为一个周期,每月驻企工作不少于10天,派出单位应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补贴。

2、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要把派驻的非公企业作为结对共建单位和党建工作联系点,积极支持指导员开展工作,特别是不能以参与企业党建指导工作为理由而影响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和提拔使用等。

3、派驻指导员的企业要认真配合,积极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他们较好地开展工作。

4、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驻企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积极工作。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及时记载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派出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5、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准在企业报销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在企业领取报酬和补贴;不准借工作之便在企业谋取私利;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不准组织、包庇、纵容企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派驻指导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组织实施、派出单位支持配合的格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责把好指导员的素质关,工委要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分析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工委成员要经常深入派驻企业调研指导。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指导员的具体指导,尽力给予支持帮助。

    2.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强化管理、服务、激励,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工作督查,以及季度工作交流会、推进会等制度。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驻企工作档案。由市、县(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部署,派出单位每年对指导员驻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义和成效,及时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浓厚氛围。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对工作表现出色、实绩突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池州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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