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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学习研讨会
信息来源:池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1-19 15:55 点击次数:613

近日,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学习研讨会,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分管同志和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条例》,引导参会人员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对组织设置、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章节、条文进行重点研讨。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围绕《条例》要求,全面总结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对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列出详细计划。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认真点评各市属国有企业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目标。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的系统集成,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一要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将《条例》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全面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市属国企各级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三要推进融合发展。深化“四强四优”争创,将党的建设与企业文化、经营业务等有效结合,突出特色,打造党建品牌,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治理现代化,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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