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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三个到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问题“回头看”
信息来源:青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16 10:12 点击次数:8049

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青阳县在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治彻底。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摸排清理到位。省、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青阳县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将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县委组织部立足职能职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摸排和梳理,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再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责任和要求,本着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要求,提出对本单位本部门在职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再摸排、再督查、再清理,重点对干部是否违规经商、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摸排不留死角。

坚持分类统计处理,及时整改到位。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之前开展的专项清理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单位部门干部违规经商、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限期清理到位,并会同纪委监委、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联合进行甄别核实,做到分类处理、一人一策。对违规经商、兼职(任职)情况属实的,规定时限内采取注销企业或免去兼职方式整改到位,决不允许出现清理不到位情况;对符合任职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组织部严格审批备案,切实做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日常监管到位。为防止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再发生,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县委组织部加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把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强化干部日常纪律要求、组织谈心谈话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组织不定期对有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再发现违规经商、兼职(任职)、兼职取酬、隐瞒不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开展了2次查核,共抽查了95名科级干部有关情况,未发现干部违规经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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