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7-18 17:19 点击次数:1044 |
近年来,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突出责任主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新春伊始召开全市财政国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与财政国资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主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不定期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加强对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分管责任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职工个人的责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决策事宜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重要文件送纪检监察组阅。配合完成与财政相关的专项调研督查和项目资金发放情况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通过局党委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实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通过集中授课、实地学习、现场发言、自学研讨等方式,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上半年共开展党委会学习11次、中心组扩大会学习8次,机关支部学习39次,集中研讨10次。通过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基地、家风馆等现场教育方式开展学习50余人次。
严格正风肃纪。以中央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镜鉴,班子成员带头履责担当作为。出台《池州市财政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把行风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促进干部履职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全市财政系统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持续开展作风效能综合督查,每月由一名局领导带队,督查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上半年共开展9次综合督查。坚守重要节点,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节日廉政提醒,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撰稿: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