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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公告
信息来源:省委第五巡视组 发布时间:2023-11-25 11:30 点击次数:316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池州市开展巡视,同步提级巡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池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坚持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结合池州市基本情况及特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池州市原市政府大门东侧门卫室(百牙中路1号);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池州市A036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入口处右侧(清风东路109号)和市委大院东侧(清风东路99号);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五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66-2123556;手机:19556521605(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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