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委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4-04-24 19:40 点击次数:3162 |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关于建立产业人才举荐制度的暂行办法》(池人才〔2022〕4号),经组织推荐、评选审核、征信审查等程序,拟认定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第二批产业人才举荐企业(名单见附件),赋予企业人才举荐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池州市委人才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池州市委人才办:0566-2088236
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66-2088620
附件:池州市第二批产业人才举荐企业拟认定名单
中共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